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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 間 |
內容 |
| 1849年8月21日 |
雨果(Victor Hugo)於和平大會宣示有關歐洲合眾國的理念。 |
| 1876年1月5日 |
愛德諾(Konrad
Adenauer, 1876-1967)誕生於萊茵河畔的科倫市(Koln)。 |
| 1888年11月9日 |
莫內(Jean Gabriel
Monnet, 1888-1979)誕生於法國西南部博爾多(Bordeaux)附近盛產白蘭地酒的Cognac地方。 |
| 1923年 |
Richard N.
Coudenhove-Kalergi伯爵在維也納出版《泛歐洲》(Pan-Europe)一書。 |
| 1925年10月15日 |
羅卡諾和約簽署。 |
| 1931年3月24日 |
德奧提出關稅同盟計畫。 |
| 1940年6月16日 |
英、法聯盟 (Union
franco-britannique) 計畫。 |
| 1944年7月1-22日 |
布雷敦森林協定 (Bretton
Woods),以『國際貨幣基金』(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IMF) 為第二次世界戰後國際通貨運作的機制重點,美元可自由兌換成黃金,以保證世界貨幣秩序。 |
| 1944年9月4日 |
荷、比、盧(Benelux)通過關稅同盟條約。 |
| 1945年2月4-11日 |
羅斯福、邱吉爾與史達林在雅爾達舉行協商會議。 |
| 1945年5月8日 |
德國納粹無條件投降。 |
| 1945年7月17日至8月2日 |
波茲坦(Potsdam)會議。 |
| 1946年9月19日 |
邱吉爾在瑞士蘇黎世大學發表鼓吹成立歐洲合眾國(但英國不包括在內)的演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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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7年1月 |
在倫敦成立『歐洲委員會』(Comite
pour l'Europe)。 |
| 1947年4月24日 |
美、蘇、英、法四國對於如何處置德國商議失敗。 |
| 1947年5月14日 |
『歐洲委員會』改名為『統一歐洲運動』(Mouvement
pour l'Europe unie)。 |
| 1947年6月5日 |
美國國務卿馬歇爾(George
Marshall)在哈佛大學畢業典禮發表援助歐洲經濟復建的計畫,即馬歇爾計畫。 |
| 1948年4月16日 |
『歐洲經濟合作組織』成立於巴黎。 |
| 1949年4月4日 |
總部設於比利時首府布魯賽爾的北大西洋公約組織(NATO)成立,又稱大西洋公約(Pacte
atlantique)。 |
| 1949年4月28日 |
國際魯爾管理公署(Autorie
internationale de la Ruhr) 成立。 |
| 1949年5月5日 |
『歐洲理事會』(Council
of Europe)成立於法國東部的史特拉斯堡 |
| 1949年5月23日 |
西德『基本法』(憲法)
實施。 |
| 1949年8月14日 |
戰後西德舉行第一次國會普選。 |
| 1949年9月15日 |
愛德諾僅以一票之多當選西德總理 |
| 1950年5月9日 |
法國外長舒曼(Robert
Schuman)發表歐洲煤鋼共營的有名宣言(Declaration) |
| 1950年6月20日 |
法、德、義、荷、比、盧等六國代表開始在巴黎進行創立『歐洲煤鋼共同體』的協商。 |
| 1950年8月10日 |
舒曼向『歐洲理事會』的諮詢大會闡明其歐洲煤鋼共同體的計畫。 |
| 1950年10月24日 |
Rene Pleven提出歐洲聯軍的計畫。 |
| 1951年3月19日 |
經過十個月的協商,法、德、義、荷、比、盧等六國外交部長畫押簽名。 |
| 1951年4月18日 |
『歐洲煤鋼共同體』的六個原始會員國於巴黎簽署成立條約,又稱巴黎條約(Le
Traite de Paris)。 |
| 1951年5月10日 |
在各會員國國會議決巴黎條約前,先在『歐洲理事會』的諮詢大會討論。 |
| 1951年5月11日 |
『歐洲理事會』諮詢大會以80票贊成,7票反對(社會民主黨),9票棄權通過巴黎條約的簽署。也企望英國能加入煤鋼共同體。 |
| 1951年10月31日 |
荷蘭下院以60票對6票絕大多數通過條約的簽署。 |
| 1951年12月12日 |
法國國民大會(Assemblee
nationale)以377票對235票通過巴黎條約的簽署。 |
| 1951年12月21日 |
國際魯爾管理公署撤除。 |
| 1952年1月14日 |
西德聯邦國會(Bundestag)以377票對235票,3票棄權,通過巴黎條約的簽署 |
| 1952年2月1日 |
西德聯邦參議院(Bundesrat)以全體一致(42票)通過巴黎條約的簽署。 |
| 1952年2月5日 |
比利時上院以102票贊成,4票反對,58票棄權﹐通過巴黎條約的簽署。 |
| 1952年2月19日 |
荷蘭上院以52票對2票通過巴黎條約的簽署。 |
| 1952年3月17日 |
義大利參議院以148票對97票通過巴黎條約的簽署。 |
| 1952年4月2日 |
法國上院(Conseil
de la Republique francaise)以182票對32票通過巴黎條約的簽署。 |
| 1952年5月13日 |
盧森堡眾議會以47票對4票通過巴黎條約的簽署。 |
| 1952年5月27日 |
『歐洲防衛共同體』(Communaute
europeenne de defense,簡稱CED)在巴黎簽署。 |
| 1952年7月24日 |
『歐洲煤鋼共同體』創始會員國外長在巴黎聚會宣佈從1952年7月25日起巴黎條約正式生效。 |
| 1952年7月25日 |
『歐洲煤鋼共同體』條約生效,依其第97條規定,有效年限為五十年。 |
| 1952年8月10日 |
最高管理公署與歐洲法院正式成立,總部暫時定在盧森堡。 |
| 1952年9月8-10日 |
『歐洲煤鋼共同體』的部長特別理事會首次在盧森堡舉行。決議請求『歐洲煤鋼共同體』共同議會進行草擬歐洲政治共同體的成立。 |
| 1952年9月10日 |
『歐洲煤鋼共同體』共同議會首次大會於法國的史特拉斯堡舉行。西德愛德諾總理以六創始會員國名義提議準備設立『歐洲政治共同體』(Communaute
politique europeenne)。 |
| 1952年9月10日 |
Paul-Henri
Spaak當選為『歐洲煤鋼共同體』共同議會主席。 |
| 1953年3月19日 |
德國聯邦國會通過『歐洲防衛共同體』條約。 |
| 1954年8月30日 |
法國國會拒絕批准荷、比、盧、義、德、法等六國簽署的『歐洲防衛共同體』條約。 |
| 1954年10月21日 |
『西歐聯盟』(Western
European Union)成立。 |
| 1954年10月23日 |
巴黎和約正式結束西德的佔領。 |
| 1955年6月1-2日 |
『歐洲煤鋼共同體』六個創始會員國於義大利Messina聚會,委託比國外長Paul-Henri
Spaak成立委員小組進行歐洲整合研究。 |
| 1955年10月 |
薩爾區公民投票,贊成回歸西德。 |
| 1956年3月25日 |
薩爾正式回歸西德。 |
| 1956年4月21日 |
Spaak發表研究報告建議成立『歐洲經濟共同體』(俗稱歐洲市場)。 |
| 1956年5月29-30日 |
六國代表在威尼斯開會通過Spaak建議,成立『歐洲經濟共同體』。 |
| 1957年2月13日 |
從一九五七年二月『歐洲經濟合作組織』理事會開始進行自由貿易區(Zone
de libre-echange)的設立。 |
| 1957年3月25日 |
『歐洲煤鋼共同體』六個創始會員國在羅馬簽署成立『歐洲經濟共同體』暨『歐洲原子能共同體』的條約,故又稱羅馬條約。 |
| 1958年1月1日 |
『歐洲經濟共同體』與『歐洲原子能共同體』兩條約生效。共同體機關協定生效,『歐洲煤鋼共同體』的共同議會,法院及經濟暨社會委員會合併成為『歐洲煤鋼共同體』、『歐洲經濟共同體』及『歐洲原子能共同體』三大共同體的共同機構。 |
| 1960年1月4日 |
英、葡、挪、丹,瑞典、瑞士與奧地利等七國在瑞典京城斯多科爾摩簽署『歐洲自由貿易協定』(European
Free Trade Agreement, EFTA);因英、丹、葡、瑞典、奧地利等先後加入歐洲聯盟﹐目前只剩下瑞士、挪威、冰島及列之登斯坦四會員國。 |
| 1960年9月20日 |
成立『歐洲社會基金』(Fonds
social europeen)。 |
| 1961年7月18日 |
『歐洲經濟共同體』政府首腦在波昂表示有意成立政治聯盟(Union
politique)。 |
| 1961年7月31日 |
英國、愛爾蘭及丹麥申請加入『歐洲共同體』(The
European Community)。 |
| 1963年1月14日 |
法國第五共和總統戴高樂否決英國申請加入『歐洲共同體』。 |
| 1963年1月22日 |
在巴黎簽署『法德合作條約』
(Traite de l'Elysee sur la cooperation franco-allemande)。 |
| 1963年7月20日 |
『歐洲經濟共同體』在Yaoude與十八個非洲國家簽署合作協定。 |
| 1963年7月2日 |
德國聯邦國會於5月16日通過『法德合作條約』,法國國會也於6月14日通過,7月2日正式生效。 |
| 1963年9月4日 |
舒曼逝世。 |
| 1965年4月8日 |
歐洲三個共同體的共同機關合併條約生效。 |
| 1965年6月30日 |
「空椅子危機」:法國抵制歐洲共同農業政策的財政與歐洲會議的預算職權而觸發不參與歐洲共同體各項會議達六個月的危機。 |
| 1966年1月29-30日 |
「盧森堡妥協」(The
Luxembourg Compromise)達成協議﹐今後就有關共同體非常重要的議題﹐僅能採一致決議處理。 |
| 1967年4月11日 |
英國、愛爾蘭、丹麥第二次申請加入歐洲共同體,挪威也申請加入。 |
| 1967年4月19日 |
愛德諾(Konrad
Adenauer)逝世,享壽九十一歲。 |
| 1967年11月 |
法國再度否決英國、愛爾蘭、丹麥及挪威的加入歐洲共同體申請案。 |
| 1968年7月1日 |
『歐洲經濟共同體』提早十八個月完成「關稅同盟」(Customs Union)。 |
| 1969年2月1-2日 |
『歐洲共同體』會員國國家元首暨政府首長於海牙舉行高峰會議﹐議決接受英國、愛爾蘭、挪威與丹麥的申請加入案﹐並討論有關「歐洲政治合作」、成立「歐洲經濟暨通貨同盟」以及「歐洲聯盟」的議題。Raymond
Barre『歐洲執行委員會』副主席,1980年代擔任第五共和總統 Valery Giscard- d'Estaing
的內閣總理,提出『經濟暨貨幣同盟』的報告。 |
| 1969年12月1、2日 |
六個『歐洲經濟共同體』創始國宣佈『經濟暨貨幣同盟』為歐洲整合的正式目標,並正式由
Pierre Werner 主持一個由資深專家組成的研究小組,研究如何在1980年前施行『經濟暨貨幣同盟』,並提出相關的報告。 |
| 1970年10月 |
Pierre Werner提出建議成立『經濟暨貨幣同盟』報告書。建議在十年內,當各貨幣之間的匯率差異降低、資金全部自由化及貨幣比價無可變動後,創立一個『歐洲單一貨幣』(monnie
europeenne unique)。 |
| 1970年4月22日 |
『歐洲共同體』六個創始會員國簽署修改歐洲議會的預算權。 |
| 1971年3月22日 |
通過經濟暨貨幣同盟。六個創始國同意在十年內分成兩個階段完成貨幣同盟。可惜因為美國決定讓美元自由浮動而貨幣同盟計畫終於功敗垂成。 |
| 1972年1月22日 |
英國、愛爾蘭丹麥及挪威簽署加入『歐洲共同體』條約。 |
| 1972年4月24日 |
實施在 Bretton
Woods 協定架構下,規定六個創始國的貨幣匯率在上下 2.25% 限內浮動,即通稱的歐洲蛇洞內匯率浮動的機制。 |
| 1972年7月31日 |
Paul-Henri
Spaak逝世。 |
| 1972年9月26日 |
挪威舉行公民投票拒絕加入『歐洲共同體』。 |
| 1973年4月6日 |
『歐洲貨幣合作基金』(Fonds
europeen de cooperation monetaire) 成立 |
| 1974年12月9-10日 |
在『歐洲共同體』會員國國家首腦暨政府首長在巴黎聚會,同意創設歐洲國家首腦暨政府首長理事會(Conseil
Europeen des chefs d'Etat et de gouvernement)。 |
| 1975年6月5日 |
英國公民投票同意加入『歐洲共同體』。 |
| 1975年12月29日 |
Tindemans提出有關歐洲聯盟的報告書(Rapport
sur l'Union europeenne) |
| 1977年10月 |
『歐洲執行委員會』 Roy
Jenkins 主席主張各會員國在戮力達成貨幣穩定之餘,採取新的方法完成『經濟暨貨幣的同盟』 |
| 1978年4月 |
法、德兩國在布雷門 (Bremen)
『歐洲高峰會議』再度呼籲進行歐洲貨幣合作,成立『歐洲貨幣制度』(European Monetary System,
EMS)以取代匯率在蛇洞浮動的機制。 |
| 1979年3月16日 |
莫內逝世於Houjarry
(Yvelines)﹐享壽九十一高齡。 |
| 1979年3月 |
施行『歐洲貨幣制度』,創立『歐洲通貨單位』(European
Currency Unit,簡寫為 ECU,法國古貨幣 Ecu 正好與 ECU 同樣的拼音)。ECU是一個由共同體的貨幣組成的通貨籃的貨幣單位,取代『歐洲記帳單位』(Unite
de compte europeenne)。英鎊不加入『歐洲貨幣制度』的匯率機制。 |
| 1979年6月7-10日 |
歐洲議會議員首度普選誕生。 |
| 1981年1月1日 |
ECU替代歐洲計算單位(Unite
de compte europeenne)。 |
| 1981年1月1日 |
希臘加入『歐洲共同體』。 |
| 1983年2月7日 |
共同體財政改革委員會提出綠皮書。 |
| 1984年2月14日 |
歐洲議會通過Spinelli報告書。 |
| 1984年6月25-26日 |
Fontainebleau歐洲國家首腦暨政府首長理事會決議成立Comie
Adonnino(Europe des cityoens歐洲市民的歐洲委員會)、Comite Dooge(有關制度委員會)。 |
| 1985年4月17日 |
Projet Eureka(歐洲科技計畫)除了歐體十二個會員國參加外,另外也有其他七個歐洲國家加入(奧地利、瑞士、挪威、瑞典、冰島、芬蘭及土耳其)共十九國。 |
| 1985年6月14日 |
有關三百多項建議完成單一市場的白皮書發表。 |
| 1985年12月2-3日 |
在盧森堡舉行的歐洲國家首長暨政府首長理事會通過成立歐洲單一市場法案(Acte
unique)。 |
| 1986年1月1日 |
西班牙及葡萄牙加入『歐洲共同體』。 |
| 1986年2月17-28日 |
歐洲單一法案簽署,1992年12月31日完成單一市場。 |
| 1987年7月1日 |
歐洲單一法案開始生效。 |
| 1988年6月24日 |
在漢堡 (Hanover)
舉行的『歐洲高峰會議』創立一個由『歐洲執行委員會』 Jacques Delors 主席主持的『經濟暨貨幣同盟研究委員會』(Comite
pour l'etude de l'Union economique et monetaire)。各會員國中央銀行總裁也列席該研究委員會。 |
| 1989年4月 |
Delors 研究委員會主張進行較緊密的經濟暨貨幣的協調,創建單一貨幣、成立一個歐洲中央銀行,並以三階段邁向『經濟暨貨幣同盟』(EMU)。 |
| 1989年6月 |
馬德里 (Madrid)
『歐洲高峰會議』決議從1990年7月1日開始『經濟暨貨幣同盟』的第一階段,與此同時資金流動完全自由化。 |
| 1989年9月19日 |
『歐洲共同體』與波蘭簽署和約。 |
| 1989年11月9日 |
柏林圍牆崩潰。 |
| 1989年11月28日 |
『歐洲共同體』與蘇聯簽署有關貿易暨合作和約。 |
| 1989年12月8-9日 |
史特拉斯堡 (Strasbourg)『
歐洲高峰會議』召開第一次歐盟『政府間會議』(Conference inter- gouvernementale,
CIG) 以便修改條約,邁向建立『經濟暨貨幣同盟』,並深入探討歐洲政治議題。 |
| 1990年6月19日 |
申根和約(Convention
de Shengen)旨在漸次消除國境關卡的管制,原則上在1993年1月1日生效。 |
| 1990年7月1日 |
開始進行『經濟暨貨幣同盟』第一階段。 |
| 1990年12月14-15日 |
在羅馬舉行的歐洲國家首腦暨政府首長理事會討論有關協助俄羅斯及東歐國家,有關歐洲議會會址又引起爭論。 |
| 1991年7月1日 |
瑞典申請加入『歐洲共同體』。 |
| 1991年10月22日 |
成立『歐洲共同體』與『歐洲自由貿易協會』間的自由貿易區,從一九九三年起稱為『歐洲經濟空間』(Espace
economique europeen)。 |
| 1991年11月22日 |
『歐洲共同體』與匈牙利、波蘭及捷克斯拉夫簽署協定。 |
| 1991年12月9-10日 |
馬斯垂克 (Maastricht)『歐洲高峰會議』通過『歐洲聯盟條約』(Treaty
on European Union),即『馬斯垂克條約』。英國卻不加入 (即opting out)『經濟暨貨幣同盟』第三階段,以緩衝方式在1999年1月1日不加入單一貨幣。 |
| 1992年2月7日 |
『歐洲聯盟』條約的簽署。 |
| 1992年6月2日 |
丹麥拒絕Maastricht『歐洲聯盟』條約簽署的確認。 |
| 1992年9月20日 |
法國以51.04 %
的公投通過『歐洲聯盟』條約。 |
| 1992年12月11-12日 |
在愛丁堡舉行的歐洲國家首腦暨政府首長理事會達成有關丹麥的妥協,通過1993至1997年共同體的預算及確定Strasbourg為歐洲議會的會址。 |
| 1993年1月1日 |
『歐洲聯盟條約』第一階段開始生效。 |
| 1993年5月 |
上次丹麥公投反對『歐洲聯盟條約』,5月再次公投通過,但與英國一樣不加入『經濟暨貨幣同盟』第三階段。 |
| 1994年1月 |
開始『經濟暨貨幣同盟』第二階段。成立『歐洲貨幣機構』(Institut
monetaire europeen) (即歐洲中央銀行的前身),並建構鼓勵遵守趨合基準條件的程序機制。 |
| 1995年5月 |
『歐洲執行委員會』發表詳細進入單一貨幣過程三階段的綠皮書所揭櫫的步驟。 |
| 1995年6月 |
坎城 (Cannes)『歐洲高峰會議』再次決議依進入單一貨幣的三階段,並要求『歐洲執行委員會』及『歐洲貨幣機構』確定綠皮書所揭櫫的步驟。 |
| 1995年12月 |
馬德里 (Madrid)『歐洲高峰會議』決議稱新的單一貨幣單位為Euro
(歐元)並採納至遲在2002年1月1日引入歐元新紙幣及鑄幣貨幣整合三階段的過渡時期步驟。 |
| 1996年12月 |
都布林 (Dublin)『歐洲高峰會議』主要研議穩定貨幣的公約,歐元的法定地位。 |
| 1997年6月 |
阿姆斯特丹 (Amsterdam)『歐洲高峰會議』,簽署阿姆斯特丹條約,修正以前的歐洲整合有關條款。 |
| 1997年12月 |
盧森堡 (Luxembourg)
『歐洲高峰會議』,成立『歐元審議會』(Conseil de l'Euro)。確立有關就業的指導方針。推進『歐洲聯盟』擴大運作。 |
| 1999年1月1日 |
歐元於1月1日正式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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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年8月1日 |
歐元於1999年1月1日創建當時約等於
$ 1.07,然而2000年8月1日,歐元與美元匯價卻只剩下 $0.9205,4月底 $ 0.8888,10月中旬
$ 0.8555。 |
| 2000年12月7、8日 |
歐盟尼斯高峰會面臨棘手的擴大編制問題
歐洲聯盟十五個會員國領袖與申請加入歐盟的十二國領袖在尼斯開會,共同研討可能是歐盟歷史上最棘手的問題,即因歐盟的東進策略,要將原來在一九五七年為六個國家設計的機構進行改革,擴大編制成擁有二十七個成員。目前歐盟的十五個會員國,共三億七千五百萬人口,現在申請加入歐盟的國家在往後幾年順利加入後,歐盟將擴大為二十七國(不包含土耳其),共約四億八千萬人。 |
| 2001年1月1日 |
希臘成為歐元區(Euroland)第十二會員國。 |
| 2001年3月23、24日 |
歐洲聯盟十五國在二十三、二十四日舉行高峰會,討論「經濟成長率」及「亞洲和平」(韓國、中東)。歐盟將繼續推動高科技及生物科技,以超美追日。 |
| 2001年9月21日 |
歐盟於布魯塞爾招開特別高峰會,針對美國九一一恐怖攻擊討論歐洲因應之道。 |
| 2001年10月19日 |
歐盟高峰會於比利時Chent招開,歐盟對於美國的反恐行動加以支持。 |
| 2001年12月14日 |
歐元貨幣已運送到12個歐元區國家,民眾開始兌換歐元。 |
| 2002年12月15日 |
歐盟高峰會於比利時拉肯進行兩天的會談。與會各國領袖簽署《拉肯宣言》。拉肯宣言中有關東擴方面的議題,歐洲各國領袖同意在2002年底完成和歐盟候選國的協商會議,期望候選國得以在2004年加入歐洲聯盟並參與歐洲議會議員選舉。此外,歐洲必須強化在國際事務中所扮演的角色地位,故宣言中宣示了歐盟將建立歐洲快速反應部隊、派遣阿富汗維和部隊、強化與俄國關係、維繫中東和平進程等重大議題的政策與立場。拉肯宣言中並揭示有關歐盟制憲籌備委員會的組成等問題。歐盟制憲籌備委員會將由法國前總統吉斯卡﹒德斯坦為主席團主席,將以歐盟未來的發展方向、決策機制等有關問題展開討論,並於2004年提出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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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年1月1日 |
歐元貨幣正式流通。 |
| 2002年2月28日 |
本國貨幣與歐元雙軌使用結束,歐元成為12個歐元區國家的唯一法定貨幣。 |
| 2002年7月23日 |
歐洲煤鋼剛共同體條約沿用五十年後屆滿終止效用。 |
| 2002年9月26日 |
第一屆歐洲語言日(European
Day of Languages)。 |
| 2002年10月19日 |
愛爾蘭舉辦第二次公民投票,通過《尼斯條約》。 |
| 2003年1月1日 |
歐洲慶祝歐洲單一市場邁入第十年。 |
| 2003年1月27-28日 |
亞歐部長會議於比利時布魯塞爾召開。 |
| 2003年3月8日 |
馬爾他(Malta)針對加入歐盟進行公民投票,多數民眾贊成加入歐盟。 |
| 2003年3月14日 |
歐盟和北約於雅典簽訂安全協議。 |
| 2003年3月23日 |
斯洛維尼亞針對加入歐盟進行公民投票,多數民眾贊成加入歐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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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4月 |
4/9歐盟國會同意新會員國的加入,並於4/16在希臘與即將加入的十個新會員國簽訂加入歐盟條約。
4/12匈牙利針對加入歐盟進行公民投票,多數民眾贊成加入歐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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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5月 |
5/10-11立陶宛針對加入歐盟進行公民投票,多數民眾贊成加入歐盟。
5/16-17斯洛伐克針對加入歐盟進行公民投票,多數民眾贊成加入歐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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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6月 |
6/7-8波蘭針對加入歐盟進行公民投票,多數民眾贊成加入歐盟。
6/13-14捷克針對加入歐盟進行公民投票,多數民眾贊成加入歐盟。
6/20-21『歐盟高峰會』在希臘展開,會中宣示未來將進一步纳入巴爾幹國家入盟,並且會中也通過了歐盟憲法草案之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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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9月 |
9/14瑞典針對加入歐元進行公民投票,多數民眾反對加入歐元單一貨幣。
9/14愛沙尼亞針對加入歐盟進行公民投票,多數民眾贊成加入歐盟。
9/20拉脫維亞針對加入歐盟進行公民投票,多數民眾贊成加入歐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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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1日 |
東歐十國的正式加入歐盟,是歐盟在範圍以及差異度上有史以來的最大擴張。賽普勒斯、捷克共和國、愛沙尼亞、匈牙利、拉脫維亞、立陶宛、馬爾他、波蘭、斯洛伐克共和國和斯洛維尼亞,總計超過一億位的新公民加入歐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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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18日 |
歐盟會員國領袖於布魯塞爾召開政府間會議,對歐盟憲法條約草案達成協議,歷史性地通過了一部歐盟憲法條約(Treaty
Establishing a Constitution for Europ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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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29日 |
歐盟25個會員國正式簽署了歷史上第一部歐盟憲法條約,該條約必須在歐盟全部成員國根據本國法律規定,通過全民公決或議會投票方式批准後方能生效。如獲得所有成員國和歐洲議會的批准,條約將於2006年11月1日正式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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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11日 |
立陶宛議會率先批准歐盟憲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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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20日 |
匈牙利議會批准歐盟憲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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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月 |
2/1斯洛維尼亞議會批准歐盟憲法。
2/20西班牙針對歐洲憲法舉行公民投票,約八成民眾投票贊成。是目前第一個對歐憲舉辦公投的會員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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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 |
4/6義大利議會批准歐盟憲法,是目前歐盟主要會員國中第一個批准的國家。
4/19希臘議會批准歐盟憲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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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 |
5/11斯洛伐克議會批准歐盟憲法。
5/18西班牙議會批准歐盟憲法。
5/25奧地利議會批准歐盟憲法。
5/27德國議會批准歐盟憲法。
5/29法國針對歐洲憲法舉辦公民投票,以54.8%否決歐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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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 |
6/1荷蘭針對歐洲憲法舉辦公民投票.選民在無法律約束力公投中以61.6%否決歐憲;該國政府已表示將尊重投票結果。
6/2拉脫維亞議會批准歐盟憲法。
6/30塞普勒斯議會批准歐盟憲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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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10日 |
盧森堡針對歐洲憲法舉辦公民投票,以56.52%贊成歐憲。 |
張維邦教授
歐洲聯盟研究協會榮譽理事長 |